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创建于1933年,是省属公层次职业技术大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双高计划”)建筑设计企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校园面积近2000亩,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全国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技术能手、珠江学者等、省级人才120人。学校前身是“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91年职业教育历史,1959-1963年和1978-1983年两段时期举办职业本科教育。
本次招聘实行邮件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0:00至2025年5月31日23:59。 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3.毕业证、学位证书(PDF格式,毕业证、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附件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公考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基础信息表》、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1-3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门户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同步公告中下载填写);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姓名+应聘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行报名(建议不使用中转站发送报名材料,以避免过期导致没办法下载)。因报名材料不齐全、不真实影响报名结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或单位网站(仔细地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4.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其他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主要评价应聘人员的管理、研究潜力。通讯评审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通讯评审不合格的人选不予进入会议评审环节。
主要评议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与岗位适应能力。会议评审总成绩满分100分,70分以上合格。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依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不是进行递补: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部令第35号)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